台中市霧峰區吉峰路近來進行雨水下水道工程,並進行調撥車道,但部分路段完工後,路上的指示標誌並未一併修改回來,市議員張滄沂質疑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責任頗難釐清,要求市府水利局儘速改善,以策安全。 市議員張滄沂指出,市府水利局為改善吉峰路與中正路口,遇雨經常淹水的現象,近來進行雨水下水道工程,全長約二百三十公尺,第一階段為吉峰路與中正路口,第二階段為中正路水規所旁到中正路與吉峰路口,工期到第今年九月底止。 張滄沂指出,第一階段施工時,為了施工之便,封閉吉峰路西向的道路,來往人車改從東向車道通行,並將東向的一個車道調撥供西向的車輛來往。但在第一階段施工後,拆除路障恢復雙向通行,但路上的指示標誌並未一併修改,如果有車輛駕駛人依據指示標誌行車,非常容易撞到對向的來車,而且交通事故的責任頗難釐清,他認為施工單位便宜行事,要求水利局儘速改善。 水利局人員指出,在第一階段完工後,為避免影響交通,才會儘速拆除路障,但承包商並未將指示標誌立即修改回去,將要求承包商儘速改正。201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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