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里區公所計劃興建新行政中心,但設置地點卻喬不攏,市長胡志強二十日與大里區二十多位里長會面時,多數民代都屬意在「公一」公園用地設置行政中心。胡志強表示,公一是最適合的地點,錢的問題將由他負責想辦法解決。
  大里區公所現有建物,在九二一地震時部分樑柱受損,有如危樓,加上停車空間不足,區公所有意新建新行政中心,以容納區內多個機關合署辦公,但設置地點卻談不攏,區公所決定將現址重建、公一、機一、菸試所四案併陳供市府參考。
  市長胡志強二十日在市議員張滄沂的安排下,與大里區二十多位里長會面,張滄沂針對這四處地點的利弊得失提出詳細報告,認為公所現址空間不足,機一因區段徵收停擺、菸試所已規劃為中部軟體園區,只有公一用地最適合。
  張滄沂及里長們指出,公一位於大里路與國光路口的黃金地段,佔地約五點二四公頃,其中的公墓用地早於民國五十七年即公告禁葬,現址荒蕪,遲未開發,嚴重影響地主權益,在此設置新行政中心,可解決市容毒瘤,並有助地方繁榮。
  加上台中捷運系統橘線規劃在公一興建車站,如果與行政中心共構,由於公一對面運動公園的地下停車場有一千格停車位,只要闢建一條地下道,即可通往停車場,要求市府在公一用地設置行政中心。
  胡志強表示,這四處地點確實以公一最適合興建新行政中心,唯一的缺點是徵地費用多達十五億元,但為了百年大計著想,錢的問題,將由他想辦法解決。2012.02.20


大里新行政中心四處地點之優缺點比較


 


一、〔公一〕公園用地:位置:國光路與大里路口。面積:五點二四公頃〔私有地三點三四六公頃,其餘為公有土地〕


優點:〔一〕面積夠大,可與區內衛生所、地政所、戶政所、大里警分駐所、地方稅務局大屯分局等其他公家機關合署辦公。


〔二〕原有公墓用地早於民國五十七年即公告禁葬,現址荒蕪。但在民國七十八年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作業、大里二期市地重劃、擴大都計區段徵收中,都被剔除在外,由於被劃定為公園預定地已超過四十年,迄今遲未開發,嚴重影響地主權益,此一市容毒瘤,也有礙地方發展。在此設置新行政中心,可解決延宕多年的公園開發問題,並有助地方繁榮。


〔三〕台中捷運系統橘線規劃行經大里國光路,徵收該公園用地興建行政中心,可與捷運車站共構,解決國光路上找不到適合地點興建捷運車站的窘境,交通局並可分擔部分行政中心的興建經費。


〔四〕公一對面運動公園的地下停車場,斥資六億多元興建完成後,內有一千格停車位,但發包民營,承租價甚低,使用率不高,監察院糾舉在案,如果能從公一用地底下闢建地下道,橫跨國光路,即可通往停車場,順勢解決未來行政中心及捷運車站還需闢建停車場的問題。


〔五〕未來大里、霧峰兩區有可能整併成一區,公一用地位於大里區中心點,不僅大里區民洽公方便,霧峰區民不論是搭公車或是捷運系統來洽公,都非常方便,下車後即可進入洽公,而且不用擔心沒有停車位。


  〔六〕公一用地位於大里黃金地段,大里新行政中心未來與捷運車站共構,可成為大屯區的新地標,政經及交通樞杻。


〔七〕新行政中心佔地寬廣,可滿足未來三、五十年的時代所需,保留其他機關進駐的可行性。


  〔八〕今日不做,隨著公告地價逐年調高,日後徵收公園的價格更高,浪費國家資源。


 


缺點:〔一〕私有土地不論是公告現值加四成,或是市價徵收都約十五億元。


〔二〕需進行地目變更。


 


建議方式:〔一〕因與捷運車站共構,可由交通局或是爭取交通部分擔部分經費。


〔二〕大里區公所現址機一用地及準備進駐的其他機關現有用地,可變更地目變賣,充做新行政中心的徵地及興建經費。如果不變賣,也可供其他行政機關進駐,節省其他機關興建辦公場所的購地及興建經費。


〔三〕台中市政府今年將進行大台中都市計劃第四次通盤檢討,建議納入其中辦理地目變更。大里地區目前公園綠地的比例,已超過法定標準,即使將公一公園變更為機關用地,公園綠地仍符合法定標準。


 


 


二、機五〔大里區公所址〕:位置:大新街、新興路口。面積1783坪〔約一點六公頃〕。


優點:〔一〕用地取得容易。


缺點:〔一〕用地太小,最高可蓋地上五層樓,地下二層樓,只能一至二個機關合署辦公,喪失興建新行政中心以合署辦公為原則的本意。


〔二〕         興建時,需另覓臨時辦公場所,目前大里區內並無適當且閒置的公有辦公廳舍可利用,兒福館容納空間有限,而且沒有免費停車場,民眾洽公不便,也無處尋覓民間辦公場所承租辦公。


〔三〕         未來的捷運行駛國光路,民眾如果搭乘捷運洽公,得從國光路口走近二百公尺的路程。


 


 


三、〔機一〕位置:爽文路、德芳南路口。面積:一點六八公頃。


優點:〔一〕可透過擴大都市計劃區段徵收取得。


〔二〕         可容納部分機關合署辦公。


缺點:〔一〕機一用地的土地成本,不論是公告現值加四成或是市價徵收,都約需三億元,需由擴大都市計劃範圍的二百多頃地主共同分擔,其土地成本也納入整個區段徵收的開發成本之中,並非無償取得土地。


     〔二〕土地空間有限,日後無法再容納其他機關進駐。


〔三〕土地徵收法修正通過後,將改以市價徵收,目前全台中市所有要進行區段徵收的土地開發案作業全部暫停,該擴大都計是否繼續辦理,難上加難。由於大里擴大都計當初附帶條件,要以區段徵收整體開發,未來不可能單獨只徵收〔機一〕用地。


〔四〕         機一無法容納區內所有的行政機關進駐,且無停車場用地,如果要利用旁邊的公園用地興建地下停車場,必需再斥資數億元興建。


〔五〕         交通不便,現有公車及未來的捷運都行駛國光路,民眾如果搭乘大眾運系統洽公,得從國光路口走約七百公尺的路程,徒惹民怨。


 


 


四、菸葉試驗所:位置:中興路一段旁。面積四點九六公頃


優點:〔一〕土地取得容易。


〔二〕如果大里與霧峰區合併,位置較靠近霧峰區,可方便霧峰區民洽公。


〔三〕捷運系統規劃有車站,可便利搭乘大眾運輸系統洽公。


缺點:〔一〕目前地目,市府已變更做為中部軟體園區場址,並已報請行政院核准,預定四月份開始發包施工,預計可吸引八十億元投資金額,年產值一百五十億元,工作機會超過五千個。如果再變更地目為機關用地,中部軟體園區將付諸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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