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大里市李姓地主近六百平方公尺的土地,在三十一年前被政府徵收做為國光路,卻沒有拿到補償費,十六日號召親友圍路抗議,要求政府補徵收。縣府工務處長丁文進表示,將建請公路總局加以補徵收。
  李廖繡球指出,國光路與國中路口原本有一條路寬五、六公尺的既成道路,是早年他們提供眾人通行,縣政府在民國六十八年開闢四十公尺寬的國光路時,她並不了解該既成道路並未一併徵收,只有徵收拓寬道路的部分。多年前其丈夫過世,在辦理繼承時,才發現原來還有近六百平方公尺的既成道路尚未被徵收,而國光路迄今已被通行長達三十一年之久了。
 李廖繡球要求相關單位補徵收未果,縣議員張滄沂十六日邀集縣府等相關單位前往會勘,並動員近百位親友前往舉白條抗議。
  張滄沂指出,大法官會議已做成解釋令,要求相關機關籌措財源解決既成道路的徵收問題,他要求相關單位編列一千五百萬元加以補徵收,避免民眾財產損失。
  縣府工務處長丁文進指出,將了解當初為何在開闢國光路時,未一併徵收該既成道路的原因,並將建請公路總局加以補徵收,以化解民怨。201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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