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計畫在台中縣大里市興建一座污水處理廠,二十三日召開公聽會,縣議員張滄沂及上百位地主強烈表達反對意見,要求等到台中縣市合併後再議。
 大里市內並無污水處理廠,內政部營建署計畫斥資十四億元在大里市、烏日鄉、霧峰鄉交界的大里溪旁,興建一座面積有九公頃多的污水處理廠,最快可在明年開始辦理用地徵收事宜,二十三日在大里市公所召開公聽會,邀集縣府、市公所及上百位地主參加。
  縣議員張滄沂指出,早期污水處理廠規畫只有六公頃多的面積,並納入擴大都計區段徵收範圍內,如今被剔除在區段徵收之外,改採一般徵收,補償費一坪不到二萬元,不及市價的一半,嚴重損及地主權益。
  張滄沂指出,污水廠的範圍畸零不整,未充分利用烏日、霧峰的公有土地,主因是該污水廠是供大里使用,因此才未跨鄉鎮規畫,未來台中縣市合併後,都屬大台中市的土地,可解決跨鄉鎮徵收的問題,他要求等到台中縣市合併後再對該位置是否適合興建污水處理廠進行通盤檢討。
  市公所人員表示,由於多數地主的反對意見並非全無道理,加上有台中縣市合併的問題,是否急需在大里市興建污水處理廠,有待考量,將反映地方民意給上級參考。20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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