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霧峰區第一公有零售市場,近年來生意低迷,但攤位租金仍維持每個月四千元,攤販們叫苦不已,要求調降租金,市議員張滄沂十九日邀集經發局與攤販自治會進行協商,經發局允諾明年六月在續約時研究辦理。
市場自治會長林志彥表示,位於霧峰區中正路鬧區的第一公有市場,約有四十多年的歷史,早期生意興隆,一對夫妻經營一個攤位,一個月可賺二十萬元。但九二一地震後,霧峰人口外流約一萬人,加上連鎖超商及大賣場進駐,每個攤商一個月的營業額只剩下五萬元,大家都叫苦連天。
林志彥表示,早年該市場是由鄉公所採招標方式經營,由於生意好,他們每個月都樂意繳交八千元的租金,在九二一地震後,公所有感於生意下滑,租金降為每個月四千元,縣市合併後,改由經發局收費,仍維持四千元的租金,由於台中市許多公有市場的攤位租金只有一、二千元,他們希望能比照辦理,以減輕力。
市議員張滄沂指出,早期該市場生意興隆,可營業一整天,如今下午幾乎都沒有消費者,只好提早收攤,攤販們叫苦連天。他為此邀集經發局與攤販自治會進行協商,希望能降低租金,並多舉辦促銷活動,以重振商機。
經發局人員表示,四年一期的租約將在明年六月到期,在續約時將參考攤商的意見辦理。2015.11.19霧峰區第一公有零售市場要求調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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