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八十多年歷史的台中市大里杙產業文化館,被社區發展協會長期借用展覽,近來市府要求搬遷所有展示品,引起協會的不滿,揚言解散以示抗議,區公所十八日邀集相關單位開會,決定研議相關適法性問題,再考慮是否交由福興宮或社區委託管理。
  據了解,大里杙產業文化館原為日治時期大里杙保正集會所,興建於西元一九二九年,光復後曾做為戶政事務所、村集會所、大新社區活動中心使用,九二一地震後改建為產業文化館,做為鄉土教材展示及大里老街的導覽中心,後來則借給社區發展協會,做為社區藝文作品的展示區。
  在縣市合併之後,該文化館地上物產權移交給市府,由於市府認為社區發展協會屬民間社團,不應長期借用,因此要求搬遷內部的展示品,此舉引起地方強烈不滿,揚言解散協會,以示抗議。
  區公所十八日邀集市府財政局、文化局等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包括立委鄭麗文、市議員張滄沂、新里里里長何世琦、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林修文等人也到場關心。
  經一番討論後,決定重新認定該產業文化館未來的用途,考慮是否改為多功能目標使用的活動中心,再研擬一套委託管理辦法,就福興宮或社區發展協會等單位遴選出較適合的單位委託管理。201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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