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名國中生 領不到畢業證書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6/03 04:11







〔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台中縣有193名國中生因曠課、缺課、被記3大過等原因,領不到畢業證書,議員張滄沂認為義務教育應給學生改過機會。教育處長王銘煜表示,學校會透過補救教學、銷過措施,儘量讓學生能領到畢業證書。



為凸顯此問題,張滄沂昨質詢時,一口氣把全縣51名國中校長都叫到議事堂備詢。



議員︰義務教育應給學生改過機會



張滄沂說,全縣193名國中生無法拿到畢業證書,大人酒駕被捉都可以去服勞動役相抵,我們有沒有給這些學生機會,這些學生是十惡不赦嗎?每年拿不到畢業證書的孩子會去那裡?教育處有沒有追蹤?據他所知有些學生誤入歧途成為黑道小弟,國中義務教育應多給這些學生機會。



教育處長王銘煜表示,這是根據學生成績考核辦法規定,全國一致,不能領畢業證書的學生,只能拿到修業證書,仍能參加基測、讀高中職,學校會盡量輔導學生畢業,但學生本身也要配合才行,也曾發生過導師給學生機會,學生卻反而回過頭來嗆導師的事件。



豐陽國中校長︰各校已盡力輔導



擔任台中縣校長協會理事長的豐陽國中校長林明裕說,國中畢業生如果一學期曠課超過40節、一學期缺課達3分之1以上、遭記大過3次以上以及學業成績7大領域中有4個領域成績不及格,無法領到畢業證書,各校都會窮盡辦法努力輔導有這種情形的學生,不希望學生因為拿不到畢業證書,心裡留下陰影或恨學校。20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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