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大里市李姓地主近兩百坪的土地,在二十五年前,被政府徵收做為國光路道路用地,但卻沒有拿到補償費,昨天號召近百位親友圍路抗議,要求政府斥資一千五百萬元補徵收,經警方舉牌警告後,才結束抗爭。
 大里市民李廖繡球表示,國光路與國中路口原本有一條路寬約五、六公尺的道路,縣政府在民國六十八年開闢四十公尺寬的國光路時,徵收她丈夫所有的大片土地闢路,闢路的範圍包括這條既成道路,但因當時他們並未詳細計算土地面積與補償費是否相符,因此在領完補償費之後,並不了解該既成道路的部分並未一併徵收,只有徵收拓寬道路的部分。近來她的丈夫過世,她在辦理繼承時,才發現原來還有三筆既成道路尚未被徵收,而國光路則已被行走長達二十五年之久了。
 李廖繡球表示,近來她要求相關單位加以補徵收該筆面積約有一百七十五坪的土地未果,為此昨天在縣議員張滄沂、市民代表阮德揚等近百位親友的陪同下,前往圍路抗爭。
  張滄沂表示,早期既成道路都未徵收,但民國八十五年大法官會議已做成解釋令,認為有關機關應該籌措財源解決既成道路的徵收問題,由於國光路約於七、八年前改列為省道,目前歸屬交通部公路總局管理,建請公路總局編列一千五百萬元加以補徵收,避免民眾財產損失。
  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則表示,有關既成道路補徵收收的問題,是全國性的通案問題,將等到公路總局籌措經費後再補徵收。縣府工務局長翁文德則表示,全縣既成道路如果要全部補徵收,預估約需花費一千多億元,而除了由主管機關依專案加以補徵收之外,行政院從今年起對於既成道路補徵收的問題,另擬定既成道路標售辦法,將試辦三年,由地主依公告現值的幾成價格,將土地賣給政府,台中縣預估今年可以分配一億元的經費進行既成道路的標購事宜。
  雖然抗議民眾是利用紅燈時象徵性圍路抗爭,但霧峰警分 局仍調派大批員警到場維持秩序,由於群眾高呼口號,警分局長余輝茂於是舉牌警告,抗議群眾為避免嚴重影響交通,於是宣告解散,但揚言如果交通部公路總局沒有圓滿解決問題,不排除日後發動更大規模的抗爭。200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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