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大里市大里路的地主,不滿十二年前先行提供土地闢路,但區段徵收與一般徵收兩頭落空,昨天發動約二百位地主圍路抗爭,要求拆路還地,在警方舉牌警告後,才結束抗爭行動。
 據了解,大里市大里路原本的路寬只有八公尺,於民國八十二年拓寬為十五公尺,當初市公所有感於大里市為配合大里溪整治計畫及中投公路開闢工程,正辦理面積廣達六百公頃的擴大都市計畫區段徵收計畫,為此提出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雙軌並行的方式,地主們可以公告現值加四成的方式辦理一般徵收,或是先行提供土地闢路,保留日後參加區段徵收分配土地的權利,由於當時縣府允諾可在民國八十九年完成區段徵收,並分配土地給原地主,因此有許多地主都先行提供土地闢路。
 由於面積達六百餘公頃的擴大都市計畫區段徵收案,迄今遙遙無期,而且民國八十九年可分配回土地的支票已跳票,因此地主們一再陳情要求市公所改辦理一般徵收。但市公所近來函覆地主們表示,由於大里路補徵收的費用多達七千多萬元,非市公所所能負擔,加上大里路是縣養道路,因此將爭取縣府補助。但縣府卻表示,當初在拓寬道路的協調會中,市公所人員曾允諾由公所出資徵收,公所應履行諾言,而非由縣府補助辦理。地主們不滿區段徵收與一般徵收兩頭落空,昨天發動約二百位地主圍路抗爭,要求拆路還地。
  縣議員張滄沂表示,當初也是先行提供土地闢路的中投公路,在地主們多次發動封路圍堵,希望藉由讓交通癱瘓的方式,收回屬於他們的「私有」土地後,縣府已斥資十幾億元補辦理一般徵收,如今大里路補徵收只需七千多萬元,希望縣府及市公所不要再互踢皮球,妥謀良策解決。
  市公所工務課長周祟琦表示,當初市公所只是允諾配合徵收作業,並未允諾出錢徵收,因此公所已函報徵收計畫 ,希望縣府加以補徵收。
  由於縣府及市公所人員意見不一,為此抗議群眾在馬路上高舉白布條圍路抗議,霧峰警分局長孫太康則舉牌警告,在抗議民眾表達訴求後,才結束抗爭行動。地主們表示,如果相關單位沒有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他們不排除不定期發動圍路抗爭,以爭取權益。200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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