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草湖溪整治工程於半年前完工,但部分河段的堤防道路並未開放通行,甚至設置路障禁止通行,或是有路面下陷的情形,交通狀況險象環生,縣議員張滄沂昨天要求水利單位儘速移除路障,開放通行。
  台中縣大里、霧峰兩鄉市交界的草湖溪,近年來由水利署斥資四億三千萬元進行草湖橋下游至大里溪交會口的整治工程,全長三點五公里,於去年年中完工。
  縣議員滄沂表示,草湖溪兩側興建有八公尺寬的堤防道路,雖然已完工,但因路燈、交通號誌、道路標線等尚未完工,如果由公所先行接管,期間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將衍生國家賠償的問題,因此大里、霧峰兩鄉市公所要求水利署將相關安全措施完工之後,才同意接管,而該堤防道路也利用水泥路障加以封閉,禁止人車通行,造成民眾十分不便。
  張滄沂表示,雖然水利單位認為堤防道路,主要做為防汛之用,並不是要給一般車輛通行的,但縱觀各河川的堤防道路,各式車輛都在通行,因此部分民眾都會私自將這路障移開俾利通行,但水利單位在大里、霧峰兩鄉市交界的福田橋附近設置有一個大型的水泥路障,根本移不動,造成該堤防道路路寬頓時縮減一半,由於該堤防道路是大里、霧峰通往烏日鄉的一條捷徑,因此各式大型車輛及屯區三鄉市要到烏日焚化爐焚燒垃圾的垃圾車都經由該道路,交通狀況險象環生,不時發生車禍,民怨迭起。
  張滄沂並表示,在西柳橋與堤防道路交會口,近來並發現在重型車輛往來頻繁下,有路基下陷淘空的現象,水利單位應儘速前往修護。
  第三河川局則表示,目前大里霧峰兩鄉市公所提報施作路燈及交通號誌的工程尚未完工,在完工後即可移開路障 通行,至於部分路面下陷情形,則將派員修護。200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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