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大里市大里街魏姓市民 原本有四十二坪的房屋,但在地籍重測後,卻只剩下三十四坪而已,引起魏某的不滿,縣議員張滄沂昨天要求縣府日後如果再遇到類似重測後土地面積縮小的情形,應主動通知當事人,避免衍生民怨。
  內政部測量局去年完成大里市大里里、新里里、樹王里一帶的地籍圖重測,昨天住在大里街的某魏姓市民向縣議
員張滄沂陳清表示,他的住屋所有權狀為四十二坪,但在地籍重測後卻縮水成三十四坪,平白損失約八坪的土地,而他是在近來繳交地價稅時,才發現土地面積縮小,對於地政單位漠視民眾權益表示不滿。
  經縣議員張滄沂要求大里地政事務所到場會勘,地政所主任朱上岸表示,該重測是由內政部土地測量局主導,而依一般的作業程序,在重測時,測量員會通知鄰近的地主到場指界,而後依測量結果比對地主的相關資料,再將重測成果資料寄達地主,如果地主對於重測結果有異議,可於公告一個月的時間內提出異議,再由測量人員再測一遍。而該案地主當初在寄達重測成果時有簽收,而依相關資料來看,地主實際使用現況的土地並未減少,差別則在於地籍登記簿上的面積減少而已,而對於類似的現象,地政所將建議稅捐單位對於過去多出來的土地面積所繳交的地價稅加以退還,以示彌補。由於該個案在事過一年多才提出異議,地政所為化解民怨,只好擇日再重測一次。
  張滄沂則表示,由於大里市寸土寸金,依一般誤差千分之三來看,該魏姓地主平日損失約八坪的土地,等於是誤差近百分之二,約等於市價一百多萬元的損失,有夠離譜,為此要求日後地政單位在進行地籍重測時,如果發現有土地持有面積減少的情形,應主動告知,避免衍生民怨。200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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