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大里市大里路的地主,在民國八十三年先行提供土地闢路,並保留日後參加擴大都市計畫區段徵收分配土地的權利,但如今區段徵收已不可行,地主們要求市公所改辦理一般徵收。市公所表示,由於補徵收費用約七千萬元,將爭取縣府補助辦理。此舉引起地主們的不滿,揚言近日內封路抗爭,以要回自己的土地。
 據了解,由大里市通往烏日鄉最主要的聯絡道路大里路,原本的路寬只有八公尺,並於民國八十三年拓寬為十五公尺,當初市公所有感於大里市為配合大里溪整治計畫及中投公路開闢工程,正辦理面積廣達六百公頃的擴大都市計畫區段徵收計畫,為此提出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雙軌並行的方式,地主們可以公告現值加四成的方式辦理一般徵收,或是先行提供土地闢路,保留日後參加區段徵收分配土地的權利,由於當時縣府允諾可在民國八十九年完成區段徵收,並分配土地給原地主,因此有許多地主都先行提供土地闢路。
 由於面積達六百餘公頃的擴大都市計畫區段徵收案,都市計畫審議程序緩慢,加上內政部對於面積大太頗有意見,一再要求市公所縮減面積,最後並只保留大里溪、中投公路、大里路的公共設施用地規畫而已,其他土地仍保留為農業區,大里路的地主們發現所謂的區段徵收根本只是畫餅充饑,而且民國八十九年可分配回土地的支票已跳票,因此一再陳情要求市公所改辦理一般徵收。
  市公所近來函覆地主們表示,由於大里路補徵收的費用多達七千多萬元,非市公所所能負擔,加上大里路是縣養道路,因此將爭取縣府補助。
  縣議員張滄沂表示,經詢問縣府,縣府人員表示,當初在拓寬道路的協調會中,市公所人員曾允諾由公所出資徵收,公所應履行諾言,而非由縣府補助辦理。
 張滄沂表示,當初也是先行提供土地闢路的中投公路,在地主們多次發動封路圍堵,希望藉由讓交通癱瘓的方式,收回屬於他們的「私有」土地後,縣府已斥資十幾億元補辦理一般徵收,如今縣府及市公所互踢皮球,地主們醞釀於近日內比照辦理發動封路抗爭行動,希望相關單位出面解決補徵收的問題。2005.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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