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議員張滄沂昨日在總質詢中要求縣府針對當初同意以區段徵收方式提供中投公路用地的地主何時可以領取補償費作出正面回應。廖縣長表示,該筆補償費高達十一億元,囿於縣庫經費有限,縣府將與內政部協商由營建署先行墊支,並於月底前向地主提出明確的回應。 
 
張滄沂議員指出,民國八十三年省政府徵收中投公路用地時,曾進行徵收意願調查,當初同意以一般徵收方式徵收的地主均已領到補償費,但同意以區段徵收方式徵收的地主,卻因為縣府無力完成區段徵收,致地主究竟何時可領回抵價地似乎是遙遙無期。地主遂組成自救會,要求縣府改以一般徵收,盡速發放補償費。 
 
廖縣長表示,縣府十分有誠意解決民眾所面臨的問題,由於徵收所需補償經費高達十一億,目前縣府並無財源,擬商請內政部營建署先行墊支,再納入區段徵收開發成本,並議償還。縣府將於月底前向地主提出明確的回應。 
 
縣府工務局表示,縣府原本同意徵收中投公路用地五年之後完成區段徵收,償還抵價地給地主,但由於該區段徵收範圍面積過大,開發經費高達上百億,縣府無力開發,將積極爭取中央專案補助或商請內政部營建署先行墊支,盡速給予民眾合理的補償。 200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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