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裝瓦斯漲聲四起,台中縣議員張滄沂質疑漲價不公,經追蹤後發現,近年來大陸製的瓦斯桶有低價傾銷的現象,目前已有三成的市佔率,張滄沂質疑大陸製的瓦斯桶安全堪虞,而且消費者難以辨別,要求消保官建議相關單位,日後大陸製的瓦斯桶應比照其他產品,注明產地,俾利消費者選擇。
  近一年來,桶裝瓦斯漲聲不斷,許多民代都質疑是否有聯合壟斷的情形,而經台中縣消保官抽樣調查發現,台中縣各瓦斯行二十公斤桶裝瓦斯的售價,約在六百二十元至七百八十元之間。
  縣議員張滄沂表示,據消保官的調查,大里市二家瓦斯行的售價,分別是七百二十元、七百五十元,他認為,大里市人口密集,運送成本應該比人口稀少的海線或山城地區為低
,但事實上卻不然,他要求消保官進一步調查。
  台中縣消保官翟威甯表示,據調查,台中縣桶裝瓦斯的合理成本,約為六百五十至七百五十元之間,太高或太低都不合理,至於大里市的桶裝瓦斯成本則約在七百元左右。而市售桶裝瓦斯,因涉及新舊瓶、服務品質,甚至是台製、大陸製的瓦斯桶也有差別,因為大陸製的瓦斯桶購置成本約為一千二百元,而台製瓦斯桶的成本則約為一千三百至一千五百元之間,所增加的成本難免轉嫁給消費者吸收,而近四、五年,許多瓦斯行為降低成本,大量採購大陸製的瓦斯桶,目前的市佔率約三成。而儘管是大陸製的瓦斯桶,但只要符合檢驗,安全性應該無虞。
  張滄沂表示,一般市售的電器用品、衣服、食品等,都有標示產地,以示負責,但唯獨瓦斯桶沒有,除了安全性堪虞外,低價傾銷也將影響台製瓦斯桶業者的生存空間,他要求消保官建議上級單位,加強大陸製瓦斯桶的安全檢驗,並要求瓦斯桶必需注明產地,提供消費者選擇的權益。200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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